4月19日下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舉辦了第四十五期“處長政策解讀日”活動,房屋租賃管理處副處長黃晨對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管理暫行辦法》進行政策解讀,分享了政策的起草背景、起草原則、主要內容及相關考慮,介紹了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的備案條件、備案方式、備案材料、備案流程等企業關注的問題。 在互動環節,圍繞企業提出的專業人員資格、備案公示、社保繳納、經營范圍變更、政策執行過渡期等相關問題進行了現場解答。10余名企業代表現場參加了互動交流,60余人通過線上方式參加了此次活動。 提問與解答 問題1:企業如何辦理備案? 答: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通過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網上申請辦理初始備案、變更備案、注銷備案,按照平臺指引填寫相關信息,提交備案申請,備案完成后通過平臺自行下載打印備案證書。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可通過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內的“房屋管理-房屋租賃服務”標簽頁訪問。 問題2:企業辦理備案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辦理經紀機構、租賃企業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①備案登記表; ②營業執照掃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主要業務負責人、分支機構實際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 ④專業人員從業登記表及在經紀機構、租賃企業社保繳納證明; ⑤內部管理制度掃描件; ⑥材料真實備查承諾書; ⑦送達地址確認書; ⑧住房租賃企業還應當提交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承諾書。 問題3:此前已備過案的企業還用再備案嗎? 答:《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備案證明的企業,需要在今年6月底前登錄平臺完善備案信息,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屋主管部門完成備案審查后,企業下載打印新版備案證書,舊版備案證明自2024年7月1日起作廢。 問題4:企業在辦理備案時遇到問題去哪里咨詢? 答:企業在辦理備案時如需咨詢備案政策或咨詢審查進度,可撥打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上顯示的各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咨詢電話進行咨詢。如遇到系統操作問題,可參考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上提供的系統操作指南或撥打平臺上顯示的技術支持電話進行咨詢。 問題5:如何理解提交社保繳納證明的要求? 答:為避免違規掛證、借證等情況,《辦法》要求企業在辦理備案時應當提交專業人員從業登記表及專業人員在經紀機構、租賃企業社保繳納證明。現階段僅要求填寫并提供綁證的專業人員社保繳納證明,無需填寫本企業全部專業人員。對于新注冊企業暫時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的,可以先上傳其他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待取得社保繳納證明后再補充上傳,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在現場核查時重點檢查。分支機構(不包含控股子公司)專業人員可以提交在所屬機構(總公司)的社保繳納證明。 問題6:已備案的企業應公示哪些信息? 答: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經營場所、網絡服務端醒目位置如實公示營業執照、備案證書、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標準、收費事項和標準、辦公地址、從業人員信息、投訴受理電話、合同示范文本等內容。對提供的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應當分別明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分支機構還應當公示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辦公地址和投訴受理電話。租賃企業還應當公示收取租金的銀行賬戶、押金托管銀行賬戶和租金監管銀行賬戶。租賃企業經營分散式租賃住房的,應當在經營的出租房屋內或網絡服務端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標準、收費事項和標準、辦公地址、服務管家及聯系方式、投訴受理電話、房屋使用安全提示等內容。 下一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持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管理工作,優化房地產經紀及住房租賃行業營商環境,切實保障市民群眾購房租房合法權益,助力首都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文章來源于:{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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