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局京民殯發(1994)5號“關于調整八寶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室內骨灰寄存費標準的函”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八寶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室內骨灰寄存費標準,即每份骨灰每年24元寄存費,對老紅軍、革命烈士的骨灰寄存不做調整,仍執行原收費標準。
本標準自1994年開始執行。
1994年3月29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市民政局:
你局京民殯發(1994)5號“關于調整八寶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室內骨灰寄存費標準的函”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八寶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室內骨灰寄存費標準,即每份骨灰每年24元寄存費,對老紅軍、革命烈士的骨灰寄存不做調整,仍執行原收費標準。
本標準自1994年開始執行。
1994年3月29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