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3〕637號
各有關高等學校:
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和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司函〔2023〕29號,以下簡稱《通知》)已印發,按照屬地管理要求,現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專業設置與管理
(一)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在突出本校辦學優勢和特點基礎上,根據國家和首都戰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自身辦學條件,科學合理設置招生專業。
(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院校須在本校已經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本、??茖I范圍內,設置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開放大學、獨立設置成人高校原則上不新增設國控專業。
(三)各校須根據《關于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深化新時代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全面推進“大思政課”建設的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要求,規范人才培養方案,開齊開足開好思政課程。
(四)各高校要在2024年1月31日前,在全國高等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jxjy.moe.edu.cn),完成2024年擬招生專業數據填報工作。開放大學、獨立設置成人高校擬增設的專業,須按程序在系統公示一個月,同時應在本校官方網站同步公示;公示期滿后、1月31日前,學校對公示期間收到的意見進行研究處理,并將意見處理情況與修改后的申請材料提交系統。
二、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
(一)各校須在充分論證和考察基礎上,經學校黨(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審議、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增設校外教學點。
(二)往年已備案的校外教學點,如本年度選擇“保留”,須在系統內按本年度實際情況更新備案表有關信息;設點單位名稱、法人、地點、性質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的,須按“新增”重新備案;“停招”的校外教學點須注明原因并登記現有在籍生人數。
(三)各校應于1月31日前,完成校外教學點備案材料提交工作。
(四)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須于3月31日前完成《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報告》,word版和加蓋公章后的pdf版分別發送至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處郵箱jxjybeijing@126.com和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郵箱dce@moe.edu.cn。
三、各高校應高度重視學歷繼續教育專業和校外教學點的設置與管理工作,落實辦學主體責任,加強專業建設,嚴格校外教學點管理,定期對已開設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和校外教學點進行檢查評估,及時調整、撤銷評估不合格的專業和校外教學點。對于停招或擬撤銷的校外教學點,須做好在籍學生的善后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3年12月21日
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和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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